关灯 巨大 直达底部
亲,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
第十六章 冲向法治前沿(06)

16.06

所谓兜底责任,就是双方在享受行情上涨红利的同时,不忘约定承担行情下行可能导致亏损的风险责任。最低保证价结合行情价的双轨并列,简便易行,既明确主要责任,又使操纵者寸步难行。

按当地习俗,凡行情变化频繁的货物,普遍鲜有签订完善的书面购销合同。此类中转交易的协议,除质量标准和相应价格的口头约定外,大不了还有一纸收付定金的书面凭据。这种有利于上家的游戏规则,也为操纵者提供了生存空间。

任何的原材料,都有最终的上家(多为厂商),他们普遍长期需要特定原材料并转化成产品投放市场。价格暴涨暴跌频繁的主要原因,多为产品市场需求的猛增猛降。如突如其来的流行病等,导致系列必须原料在特定周期内成为稀缺紧俏货源。当产品市场需求急剧下降时,原材料又开始急剧过剩。由于�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